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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OB体育官方网站

浏览次数:     时间:2023-02-07 10:43:03

  OB体育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山东省机关事务局、省财政厅日前制定出台《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各部门单位在现有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无法保障集体公务出行时,可以租用公开择优确定的社会租赁企业车辆,但应当严格控制租车范围、车型和数量。租赁社会车辆的标准,应当严格参照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执行。租赁社会车辆应当选择国产汽车,除特殊要求外,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

  《办法》提出,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履行租赁社会车辆的审批程序,租赁社会车辆应当“一任务一审批”,单项任务租赁车辆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租赁时间在1个月(含)以上,单次租赁10台(含)以上,OB体育官方网站租赁社会车辆跨省出行的,需由省机关事务局审批后方可租赁。

  《办法》要求,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租赁社会车辆及使用人员的管理,OB体育官方网站OB体育官方网站严格按照审批事项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租赁车辆用途,车辆使用期间参照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省机关事务局应当充分利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对租赁社会车辆的费用支出、使用时间、运行轨迹等进行大数据管控。未按程序履行租赁社会车辆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全;超标准租赁社会车辆;以长期租赁社会车辆形式变相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本部门单位现有车辆可以满足公务出行需求,为躲避监管而租赁社会车辆;租赁社会车辆变相给领导干部固定使用或者私用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 张晨打开大众日报客户端阅读全文网友评论滑动提交数据相关推荐山东“窗帘夫妻”闯进《中国诗词大会》:把平淡日子过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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